一、评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2〕168号)和《聊城市关于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方案》(聊教体发〔2020〕8 号)要求,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聊城高新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2024年2月份,我区顾官屯镇被山东省教育厅遴选为第四批教育强镇筑基省级试点乡镇,获批专项资金150万元,全市共5个。
二、评估原则
政策的总体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合理原则。依据公共政策评估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有序设置评估程序,合理开展评估工作。
客观公众原则。坚持广泛调研,全面了解政策内容、执行和落实情况,科学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客观评估结论。
公开透明原则。坚持评估内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公开透明。
注重实效原则。严格遵循评估流程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发挥评估工作的决策建议作用,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评估内容
经充分考虑现行政策文件总量、实施情况、人员力量等因素,确定《聊城高新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为评估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下内容实施评估。
1、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主要评估政策文件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政策文件有效期届满是否需要继续实施。
2、文件的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文件是否与上位法相一致(包括所依据的上位法废止或修订后,是否需要及时修订);与同位阶政策文件是否存在矛盾,各项制度是否协调、衔接。
3、文件的合理性。主要评估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是否相匹配;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必要、可行,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4、文件的操作性。主要评估政策文件是否能有效解决具体问题;管理措施是否高效、便民,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完备;程序是否简便、易于操作;表述是否规范准确,有无歧义。
5、评估结果运用建议。提出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布失效)或者有效期届满重新公布的明确建议。同时,可针对配套制度和行政管理方式等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策。
四、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风险评估的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工作方法与要求、拟征求意见对象及方法,确定评估报告编写大纲。
2、充分听取意见。征求《聊城高新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影响范围内相关学校,通过公告公示、走访学校、问卷调查、意见征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相关群体意见。
3、全面评估论证。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重点围绕《聊城高新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实施及所涉及条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论证。
五、各方意见采纳情况
社会各方对《聊城高新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总体较为认可。
六、评估结论及意见建议
该方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得出结论:建议该《聊城高新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