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 |
认证认可 | 1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1号 | 山东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法人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案 | 山东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法人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2号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顾官屯镇中心小学工会委员会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鸡蛋案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顾官屯镇中心小学工会委员会 | 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鸡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于处罚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3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3号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家佳福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土豆及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家佳福超市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土豆及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3.15元;3、罚款5000元,罚没共计5013.15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4号 | 山东聊城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月季公园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Q皮烤层蛋糕(芝士味)案 | 山东聊城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月季公园店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Q皮烤层蛋糕(芝士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所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销货凭证电子一票通、检验报告,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没收抽检不合格Q皮烤层蛋糕(芝士味)0.066kg。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5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5号 | 聊城琦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聊城琦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6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6号 | 聊城市开发区亚辉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聊城市开发区亚辉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7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7号 | 山东养生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山东养生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8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8号 | 聊城市天盛纺织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聊城市天盛纺织品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9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09号 | 聊城市天赐宫宁日化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聊城市天赐宫宁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10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0号 | 东阿县彤迪璐豪商贸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东阿县彤迪璐豪商贸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11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1号 | 山东阳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山东阳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12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2号 | 山东煜辰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山东煜辰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13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3号 | 品鑫石雕(聊城)店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品鑫石雕(聊城)店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14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4号 | 聊城市胜文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聊城市胜文商贸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15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5号 | 聊城顺意纺织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聊城顺意纺织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场主体准入 | 16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6号 | 聊城市东昌府区迅达物流信息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聊城市东昌府区迅达物流信息有限公司 |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17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7号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燕霞超市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案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燕霞超市 |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白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同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80元;3.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牛栏山”牌的 白酒644瓶(标示生产日期:2022.03.09、2021.10.19);4.处罚款34900.00元;罚没合计:叁万伍仟零捌拾元整(3508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认证认可 | 18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8号 | 山东金钟罩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山东金钟罩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0元;2.罚款7800元;3.没收生产批号为:230920-2的摩托车乘员头盔189顶。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药品 | 19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19号 | 许老庄村卫生室使用劣药和未保存购进验收记录案 | 许老庄村卫生室 | 使用劣药和未保存购进验收记录 |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过期药品氨基比林咖啡因片;3、罚款20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认证认可 | 20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020号 | 山东福大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山东福大变压器有限公司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规格型号为XL的动力柜,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1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号 | 山东金满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且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 山东金满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08元,3、罚款人民币5000 元。罚没共计人民币5708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知识产权 | 22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2号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马海惠民超市销售假冒专利的华沣面制土豆丝案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马海惠民超市 | 销售假冒专利的华沣土豆丝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标识过期专利号的产品,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元; 2. 罚款14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知识产权 | 23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3号 | 聊城市高新区时光里美容养生馆销售假冒专利御芙珍草本润养霜案 | 聊城市高新区时光里美容养生馆 | 销售假冒专利御芙珍草本润养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96元 2.罚款人民币796 元 罚没共计人民币1592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4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4号 | 聊城高新区亿沣吉客加先锋生活便利超市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角案 | 聊城高新区亿沣吉客加先锋生活便利超市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9.9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 元 罚没共计人民币5029.94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5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5号 | 山东美之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 山东美之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40元人民币; 2.罚款5000元人民币。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医疗器械 | 26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6号 | 聊城华源大药店有限公司七十五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和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案 | 聊城华源大药店有限公司七十五店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和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15支“曙光健士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5ml-0.5x36 和11支“曙光健士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10ml 3、罚款52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7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7号 | 聊城高新区百诚家纺制品厂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聊城高新区百诚家纺制品厂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的精品套件19件 2.没收违法所得41元 3.罚款41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8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8号 | 聊城卓亚世纪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聊城卓亚世纪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幺麻子牌木姜油(山胡椒油)2瓶;3、罚款5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29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9号 | 聊城高新区金凯旭超市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葱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聊城高新区金凯旭超市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葱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认证认可 | 30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0号 | 聊城市科源环保检测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 聊城市科源环保检测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 当事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1.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知识产权 | 31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1号 | 聊城高新区许营知足鞋业经销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聊城高新区许营知足鞋业经销店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1.没收侵权商品拖鞋3双;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32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2号 | 聊城高新区滔沫蔬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姜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聊城高新区滔沫蔬菜店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姜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2.没收违法销售的姜6.7公斤 3.没收违法所得46.2元 4. 罚款人民币5000 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33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3号 | 聊城高新区丰源生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聊城高新区丰源生鲜店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5元 3.罚款人民币5000 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34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4号 | 聊城高新区鸿源超市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聊城高新区鸿源超市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4.4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35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5号 | 聊城高新区兆发蔬菜门市部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葱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 聊城高新区兆发蔬菜门市部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葱的违法行为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0.6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36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6号 | 聊城市华达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聊城市华达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949.16元;3、罚款19949.16元;罚没共计人民币:39898.32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合同 | 37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7号 | 聊城鹏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格式合 同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依法承担的违约责 任 | 聊城鹏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格式合 同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依法承担的违约责 任 | 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药品 | 38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8号 | 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六十一连锁店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六十一连锁店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39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19号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腾珊牛肉面馆餐具(筷子)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腾珊牛肉面馆 | 餐具(筷子)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广告 | 40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20号 | 山东欧诺门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山东欧诺门业有限公司 | 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发 布虚假广告,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900元 。 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1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21号 | 聊城高新区华建便利店人经营超过保质 期的百草味甄选弹弹鱼豆腐(香辣味) | 聊城高新区华建便利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百草味甄选弹弹鱼豆腐(香辣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9.9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百草味甄选弹弹鱼豆腐(香辣 味)2袋;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2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22号 | 聊城百优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许营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角及未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 | 聊城百优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许营店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角及未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3.87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共计人民币5063.87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广告 | 43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23号 | 聊城方汇置业有限公司设计房地产广告未明示赠送商品具体面积和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承诺 | 聊城方汇置业有限公司 | 设计房地产广告未明示赠送商品具体面积和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承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和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设计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6500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广告 | 44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24号 | 聊城市金凯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核对广告内容制作广告 | 聊城市金凯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未核对广告内容制作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5 | 聊高新市监处罚〔2024〕25号 | 聊城优一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芒果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聊城优一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芒果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 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1.06元,3、罚款人民币5000 元。罚没共计人民币5081.06元,上缴国库。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6 | 聊高新市监不罚〔2024〕1号 | 聊城高新区亿沣吉客加先锋生活便利超市售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 | 聊城高新区亿沣吉客加先锋生活便利超市 | 售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7 | 聊高新市监不罚〔2024〕2号 | 聊城高新区星猩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橘子 | 聊城高新区星猩水果店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橘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8 | 聊高新市监不罚〔 2024 〕3号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天天购物广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姜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天天购物广场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食品安全 | 49 | 聊高新市监不罚〔2024〕4 号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小芳购物超市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 | 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小芳购物超市 | 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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