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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的政策解答

时间:2023-05-04 18:30:00


一、住宅房屋买卖和赠与哪种方式更合算?

(一)赠与

适用于赠与直系亲属、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受赠人全额征收3%的契税,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二)买卖

根据买卖双方房产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卖方房产不满两年:增值税及附加约5.3%,交易价格1%个人所得;买方:缴纳契税:优惠税率90平米以下的首套及二套房1%,其他3%;90平米以上的首套1.5%,二套2%,其他3%。2、卖方房产满两年:缴纳1%个人所得税;买方缴纳契税同上。3、卖方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卖方不交税;买方缴纳契税同上。

二、可以把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吗?

可以。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提交父(母)子和父(母)女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证明等;父母之外的人作为监护人的,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公证文书,村(居)委会、民政部门或者国家有关机关出具的监护证明等。同时提交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即可。

三、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该怎么处分?

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包括转让、抵押)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为保障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附卷存档。未成年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不动产时应当由其父母共同代为申请。但被监护人为非婚生子女或者被监护人的父母离异的,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不动产时应当由其父母共同代为申请或由依据《民法典》总则第二章规定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代为申请。

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及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六、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七、家里有行动不便的老人,想要办理业务应该怎么办?

为了满足特需群体全方位需求,对于本行政区域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病残人员,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申请上门服务的当事人必须意识清醒,思维清晰,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这一需求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进行咨询和预约,工作人员会与您商定时间,提供上门服务。此外,登记大厅配备有轮椅、老花镜等便民设备,以方便特需群体办理登记业务时使用。

八、因离婚析产不动产发生转移的,应如何办理?

(一)民政部门离婚协议约定不动产在原夫妻间转移的,原夫妻双方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即可。

(二)民政部门离婚协议约定不动产转移于第三人的,应当由原夫妻双方及第三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三)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屋转移给子女的,应当由原夫妻双方及子女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子女为未成年人的不需到场,但应提供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四)法院判决离婚的,持相应法律文书代替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九、如果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丢失了,应该如何补办?

产权人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二楼挂失公告窗口申请挂失不动产权证书,工作人员受理后将在政府网站公告,从第二个工作日起算,需公告15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后,即可申请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十、申请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流程

申请“带押过户”主要有5个步骤:

第一步,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带有抵押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第二步,买方向银行申请“带押过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预审批。

第三步,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及买方银行三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双预告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

第四步,买方银行依据不动产登记证明放款并存入提存机构的账户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再向卖方银行发送“带押过户”告知函无异议后,办理“双预告登记”的不动产转移及抵押转本登记。

第五步,卖方银行及时从提存账户中划扣卖方所欠债务,结清卖方贷款,剩余部分划转卖方个人银行账户。最后,由卖方银行单方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完成“带押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