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1-31 17:25:00

 

聊城市天盛纺织品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

由本单位立案调查的聊城市天盛纺织品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单位对当事人聊城市天盛纺织品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

因当事人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本单位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聊城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