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予以批复,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项目拟进行庐山路(湖南路—天津路南侧)、天津路(黄山路西—东外环路)、燕山路(杭州路北—南外环路)、杭州路(光岳路—东外环路)、华山路(长江路—珠江路)、深圳路(光岳路—华山路)市政道路完善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该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应采取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我局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五、望你们严格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实施。实施中,如需对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重大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附件: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山路(湖南路—天津路南侧)、天津路(黄山路西—东外环路)、燕山路(杭州路北—南外环路)、杭州路(光岳路—东外环路)、华山路(长江路—珠江路)、深圳路(光岳路—华山路)市政道路完善等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2019年11月5日
附件: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山路(湖南路—天津路南侧)、天津路(黄山路西—东外环路)、燕山路(杭州路北—南外环路)、杭州路(光岳路—东外环路)、华山路(长江路—珠江路)、深圳路(光岳路—华山路)市政道路完善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勘察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建筑工程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安装工程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设备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其 他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按上述核准意见进行招标,同时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标范围。同意招标范围按照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内容确定。 二、招标的组织形式。同意全部标段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相应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三、招标人资质要求。同意招标方案有关说明中提出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四、本项目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大众日报、山东商报、山东经济信息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标法>办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正、公平。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将对项目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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