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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仲裁开庭公告
2024-05-07 16:21:53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仲裁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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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32号开庭公告

(受送达人: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兆伟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32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7263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8500元。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5时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华路99号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将自开庭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49号开庭公告

(受送达人: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郭传银诉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49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44403.00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10500.00元。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华路99号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将自开庭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0号开庭公告

(受送达人: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田志刚诉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0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仲裁请求为:1.被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76008.10元;2.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份共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已在月工资中扣除,公司欠12个月公积金未缴纳。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6时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华路99号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将自开庭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1号开庭公告

(受送达人: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袁光伟诉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1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仲裁请求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合计52576.00元(大写伍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整)及相应利息。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6时30分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华路99号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将自开庭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2号开庭公告

(受送达人: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素民诉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2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仲裁请求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合计叁万贰仟陆佰陆拾伍元整(32665.00元)及相应利息。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7时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华路99号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将自开庭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3号开庭公告

(受送达人: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赵雪婷诉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3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仲裁请求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26404.00元及代通知金8300元。合计支付34704元(大写:叁万肆仟柒佰零肆元整)及相应利息。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华路99号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将自开庭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9号开庭公告

(受送达人: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潘现国诉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9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71862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9000元。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8时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华路99号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将自开庭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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