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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度高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告
2025-12-17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度高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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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和《关于明确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聊人社发【2015】20号)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鲁政办字〔2020〕 77号文件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高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各类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一:

(一)、申请者本年度内灵活就业地在高新区,即以季节性、临时性、弹性、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形式就业。不含已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稳定就业人员。

(二)、申请者须高新区参保,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2024年度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费。

(三)、申请者需为高新区户籍所在地人员或为高新区常住人口。

三、补贴期限及标准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领取期限除对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身份证出生月确定,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补贴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根据《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度高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进行补贴,按照300元/人/月执行,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00元/人/月,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当年度未缴纳的险种不予补贴。

、申报材料(相关材料要看原件留复印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1)

1、大龄失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人员,户口本上不能证明夫妻关系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应提供结婚证;未婚人员户口簿自己一人的应提供父母信息,父母均无业才符合条件;家庭成员中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不能认定零就业家庭;

3、低保家庭成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

4、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丧偶证明等均可);

6、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由镇街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

(三)、《灵活就业人员从业证明》(附件3):需要用人单位或监督部门加盖公章。

(四)、社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交至灵活就业地所在社区、镇街人社服务部门后,统一报送至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优先到灵活就业地所在社区、镇街人社服务部门进行登记,领取并填写有关材料

2、受理查验。社区、镇街人社服务部门审核材料,要通过就业系统和社保系统对申请人的民政、工商、残联、社保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无误后在系统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再根据灵活就业登记表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3、信息复核、社会公示。县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对申报信息通过部门协查、大数据比对进行复核,甄别个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发现异常的及时通知镇街人社所,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提交财政部门审核,等待拨付。

4、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资金将按程序通过银行拨付到申请人本人账户。 

六、严格管理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各镇街及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退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缴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 无相应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后领取补贴又退费的;

2.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 享受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4.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或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自身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 拒绝配合管理部门核查工作的;

6.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 已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在企业中担任企业法人、执行董事、监事、股东、总经理等企业职工身份的;

8. 以其他方式中止灵活就业的;

9.未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10.逾期不申报的;

1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2.其他不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

七、受理时限、地点

受理时限:20251222日至1231日集中受理(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灵活就业地所在社区、镇街人社服务部门。

附件: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灵活就业人员从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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