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区发展保障部关于提示2022-2023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限期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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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德业商贸有限公司等127户企业:
经核查,聊城市德业商贸有限公司等127户企业,存在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并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的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涉嫌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超过6个月的行为。
聊城市德业商贸有限公司等127户企业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补报未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自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5-8506782
附件:两年未年报企业信息表
聊城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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