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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区2026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026-03-24
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聊城高新区2026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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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等各类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全覆盖,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现事中事后精准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风险隐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筑牢生产源头防线

1. 规范生产企业监管: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A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B级企业每年至少1-2次,C级企业每年至少2-3次,D级企业每年至少3-4次。重点检查生产资质、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标识、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2. 严控食品小作坊风险:全面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动态更新,完成小作坊风险分级评定。重点整治肉制品、糕点等小作坊,规范生产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原料管控和加工流程,严禁小作坊生产加工禁止类食品,引导小作坊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3. 推进生产环节质量提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过程追溯体系,鼓励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对肉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控能力。

(二)严管食品销售环节监管,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1. 全覆盖排查销售主体:全面摸排全区食品销售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主体底数,完善监管台账,实现监管无遗漏。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贮存条件、保质期管理、标签标识规范、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情况,严防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2. 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食品、校园周边食品、散装食品、冷链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食品重点整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虚假宣传问题;校园周边食品严查高油高糖高盐食品、三无食品、无证经营行为;特殊食品严格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从业人员培训要求,严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

3. 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凭证公示,重点管控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保障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

(三)抓实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守护就餐安全

1. 规范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类监管,重点检查餐饮资质、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止餐饮浪费等情况。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风险分级要求,加大对高风险餐饮单位检查频次,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提升餐饮加工透明度。

2. 重点场所专项管控:开展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专项检查,春秋季开学前全面排查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严查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食配送等环节违规行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完善备案管理,强化厨师培训和现场指导,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规范网络餐饮监管,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餐食卫生不达标、虚假公示等问题,督促网络餐饮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3. 提升餐饮规范化水平: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餐饮单位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动小餐饮整治提升,引导小餐饮改善经营条件、规范经营行为,逐步实现小餐饮持证持证、合规经营。

(四)加强监督抽检与核查处置,强化技术支撑

1. 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围绕群众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制定2026年全区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全年完成不少于600批次的监督抽检,涵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全环节,重点抽检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餐饮具等品种,加大对小作坊、农村市场、校园周边等区域的抽检力度。

2. 规范抽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抽检工作规范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工作,确保抽检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及时公示抽检结果,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便民抽检活动,全年开展多场便民服务,贴近群众需求开展抽检,提升群众参与度。

3. 严格核查处置闭环管理: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落实产品控制、原因排查、整改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五到位”要求,确保不合格食品全部下架召回、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核查处置进度全程跟踪,形成抽检、核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1.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聚焦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虚假宣传、食品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涉及面广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机制,及时核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监督、人人维权的良好氛围。

3. 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将监督检查结果、抽检情况、违法违规查处情况等纳入信用记录,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日常检查、行政许可等方面予以重点管控,倒逼企业诚信经营。

(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夯实行业自律基础

1.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自身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年实现生产企业、小作坊、重点餐饮单位培训全覆盖,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食堂、示范小作坊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规范化经营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区食品行业整体提升。鼓励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承诺活动,公开承诺食品安全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

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三)强化宣传引导,筑牢安全防线

充分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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