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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美德少年”名单的通知
鲁教基函〔2023〕7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2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济南市明珠小学毕焱茹等1000名学生为山东省“美德少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学继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接再厉,做好身边同学的表率。各地各校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的重要手段,加大对“美德少年”的事迹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5日

附件:
关于山东省“美德少年”的评选要求
一、参选对象
辖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
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
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组织发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山东省“美德少年”推荐表》报送至上级教育部门。鼓励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推选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区级遴选推荐。区级教育部门组织专家、校长、教师,并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人选及其事迹须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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