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2025-10-16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有以下资助内容:

生活补助对象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为1000元/生/年,初中为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为500元/生/年,初中为625元/生/年;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重点困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二、学前教育阶段主要有以下资助内容:

一)学前政府助学金

学前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1200元/生/年,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二)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免保教费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含动态监测家庭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可以享受国家免保教费政策。

以上资助政策详情,家长均可咨询所就读幼儿园。每年9月开学时向学校提交申请,中途转入学生也可以在暑、寒假开学后提交申请。资助金每年申请一次,按春、秋学期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