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依据
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91 号文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2 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8〕99 号)文件要求而制定。
二、文件出台背景
统筹整合低保老年人分类施保、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补贴,建立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三、补贴发放的范围
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
四、补贴方面的标准
60-7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 80 元;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 元;
五、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补贴情况
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聊政发〔2012〕76 号)文件规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