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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
2022-01-05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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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次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范围为:北起黄河路,南至南环路,西起光岳路,东至四新河,总面积约为2273.2公顷。

二、有关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部令第16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0〕45号);

《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0〕11号)。

三、应用成果

按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评估成果供建设单位使用。

在落实所在区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并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开展以下内容的改革:

1、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

部分结论直接引用。项目环评报告中涉及评估区域的部分直接引用区域评估结论,相关内容不再逐一展开比对分析。具体包括: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项目建设与省市各项管理工作要求的相符性,区域环境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区域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可接受性,项目排放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等。

编制依据直接引用。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政府管理文件、技术导则、技术指南、排放标准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现状评价直接引用。项目环评报告中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报告,具体包括: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等调查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等。

2、参考评估区域各项经验成果

项目在环评报告编制阶段,在符合涉密要求前提下,充分参考评估区域现有同类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经验,作为论证本项目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的依据。

四、工作流程

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成果可直接登录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

http://www.lcgxq.gov.cn/gxqxxgk/qzfbmxxgk/gxqsthjj/202112/t20211230_3826628.html进行下载查询。

其他:查询成果有效期为3年

五、办理部门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联系电话:0635-850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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