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聊城鲁西硝基复肥有限公司硝酸铵钙优化提升改造项目节能报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审的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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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咨询机构: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等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要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拟聘请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山东聊城鲁西硝基复肥有限公司硝酸铵钙优化提升改造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费用估计1万元。请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具有节能评估咨询的机构编报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单位资质、业绩合同(承担同类项目评估方案业绩)、报价、实施计划、技术人员安排等内容。
请各咨询机构收函后,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5:00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报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办公室(长江路1号),将择优聘用。
联系人:闫雨萌 电话:0635-8507376
邮箱:lcgxqspjtzxmk@lc.shandong.cn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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