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低碳高端化学品项目等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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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部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低碳高端化学品项目、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已烷制酮焚烧炉废液处理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7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5-8507376
邮箱:lcgxqspjtzxm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长江路1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邮编:252000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低碳高端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聊高新区审字〔2024〕5号 | 2025年1月23日 | 附件一 |
2 | 关于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已烷制酮焚烧炉废液处理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聊高新区审字〔2024〕6号 | 2025年1月23日 | 附件二 |
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低碳 高端化学品项目(8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关于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己烷制酮焚烧炉废液处理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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