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7-06 18:29:44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等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财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聊城高新区制定印发了《聊城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为小微企业降低信贷成本,提升银行机构信贷服务水平,积极搭建政金企对接平台,促进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建设。

    四、重要举措

    计划对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分别进行奖补。

    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工商登记、税收户管地在高新区,企业规模符合工信部对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单笔1000万元及以下的非借新还旧类贷款,在企业还本付息后,按照贷款发放额度的1%进行奖补。未享受过贷款贴息的企业,按照单笔贷款发放额度的1%进行补贴;已享受过部分比例的贷款贴息的企业,未贴息部分超过单笔贷款额1%的,按照单笔贷款额1%进行补贴,未贴息部分不足单笔贷款额1%的,按利息总额与已贴息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单笔贷款总贴息额不超过贷款利息总额。单个企业多笔贷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银行机构,按照为高新区企业新增普惠金融贷款总量的前三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新区金融发展服务部

具体联系人:蔡先娜

咨询电话:0635-850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