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关于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3-06-20 18:50:00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制定依据

为确保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聊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征求了高新区区直部门、分支机构、镇(中心)意见,组织完成会签。已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关于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共八部分,包括指导思想、招生条件、招生材料、招生办法、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严格招生规定及招生秩序、严肃责任追究。

四、实质性解读

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区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情况,即2023年实行登记入学之年起,拟对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

2.所有民办学校不参与划片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高新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符合经商务工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随迁子女。

五、关键词解释

1.小升初对口直升:2023年,在高新区注册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可以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2.“一键入学”新模式: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高新区教体分局

联系人:宋西恩

联系电话:0635-850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