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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2023年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聊高新区管办发〔2023〕10号
2023-06-09
2023-06-09
高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有效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2023年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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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高新区管办发〔2023〕10号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2023年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聊城高新区2023年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聊城高新区2023年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聊城市2023年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纵深推动高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四年持续改善,到2023年底,全区河流断面消除劣Ⅴ类,水环境质量指数同比持续改善,通过采取系列措施,严防汛期断面水质指数大幅波动。持续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全区市政雨污合流管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高新瀚海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成区雨污分流建设

    1.积极推进汉江东街、珠江东街、雁荡山路道路排水工程,按照雨污分流的设计理念铺设雨水管网1.5公里,污水管道1.5公里,增强防洪排涝能力。〔牵头单位:建设管理部〕

    2.持续开展管网雨污合流、污水直排问题专项排查行动,确保在汛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杜绝管网混搭污水直排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建设管理部;责任单位:各镇(中心)、高新城市运营公司〕

    3.各镇中心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主体,要加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到位、运行正常,消除各镇驻地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并报党工委研究批准后,会同控股集团加快实施。2023年底前,各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要求的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建设管理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各镇、高新控股集团〕

    4.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行动,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整治,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建设管理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中心)、高新城市运营公司〕

    5.加强市政管网、闸门管控,提升汛期水质管控水平。汛前采取管网清淤疏浚、加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降低管网水位等有效措施,提升汛期污水处置能力。强化四新河、小湄河高新区段、一级路边沟强排站、市政闸门的维护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直排、漏排和混排等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建设管理部;责任单位:各镇(中心)、高新城市运营公司〕

   (二)全力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6.加大特征污染指标管控,实现“掐尖削峰、精准降指”。充分发挥人工、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指导作用,加强水环境指数形势变化趋势分析,赵牛河断面总磷、氨氮和氟化物;小湄河断面氨氮和PH;四新河断面化学需氧量等对水环境质指数贡献率最大指标开展针对性治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镇(中心)〕

    7.重拳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加大涉水污染源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飞行检查管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污、私设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汛期对鲁西化工工业园区开展执法帮扶,加强园区初级雨水收集处置能力,避免汛期园区雨污混流情况,严防赵牛河汛期出现水质反弹。〔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镇(中心)〕

    8.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已开展建设的人工湿地项目要加强日常调度,督促项目实施,按照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内容,全力提高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和项目完成率,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计划完成,切实发挥上级资金的环境效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财政管理部〕

   (三)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9.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全面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2023年,确保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分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中心)〕  

    10.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监督监管。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顾官镇王庄村、徐庄村,许营镇侯营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行动,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更新,纳入清单实施整治。〔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分局、各镇(中心)〕

   (四)部门联动提升水环境保护效能

    11.严防汛期水质反弹。以全区河流断面所在河流、城镇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涉水重点污染源、畜禽养殖等为重点,接续开展汛前河湖水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降低汛期污染强度,保障汛期水质稳定。〔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农工办、建设管理部、农业农村分局、各镇(中心)、高新城市运营公司〕

    12.开展总氮治理专项行动。围绕四新河出境断面,加大对污水处理厂、镇驻地居民集中区、河道两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业种植密集区、闸坝拦蓄区溯源排查。加强水质监测力度,建立总氮污染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实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建设管理部、农工办、农业农村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协同治理,力争到2023年底,四新河总氮浓度反弹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所改善。〔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建设管理部、农工办、农业农村分局、各镇(中心)、高新城市运营公司〕

    13.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根据聊城市印发的《聊城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做好入河排污的审批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开展排水水质加密监测,对入河排污口实施动态管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农工办、建设管理部、农业农村分局、各镇(中心)、高新城市运营公司〕

    14.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相关标准规范,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工艺,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市卫健委高新区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区环委办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牵头单位:区环委办;责任单位:区环委办成员单位

   (二)强化督导考核。依托区环委办,定期通报全区水环境质量排名及水质改善情况,对断面月度指标超标一次的各镇(中心),向责任河长下发提醒函并报管委会;对连续两次超标的,约谈各镇(中心)分管负责人及责任河长;对连续三次超标,约谈各镇(中心)主要负责人及责任河长。〔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 经预警、通报、约谈仍未整改的,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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