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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安、安全、司法
聊高新区管办发〔2023〕13号
2023-06-28
2023-06-28
高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有效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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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高新区管办发〔2023〕13号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聊城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聊城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落实省、市交安委关于推动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推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聊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提三敢”和“四争”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通过深入实施预防型治理“十项工程”,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代化,为新时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导向,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五大示范创建”,坚持“十个预防”,实施“十项工程”,通过一年努力,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实现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构建“预防型治理”新模式,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坚持法治预防,实施“协同共治”工程

1.健全法治责任体系。贯彻《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深入实施《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升交通安全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区交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常态化合署办公,实现“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运行机制”四到位,健全定期联合督导、现场办公、轮值会议3项机制。健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长效机制,上半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隐患“大排查”,下半年至少开展1次隐患“回头看”,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1次评估提升。强化财政保障,推动乡镇建立第三方专家指导服务模式。推动乡镇相关机构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采集、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进“五大示范创建”。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年内力争创建一批省、市、区级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示范乡镇(街道办)、村居和“平安畅通示范公路”、“交通安全示范企业(单位)”、“文明守法示范驾驶人”。(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分局、科技创新发展部、交警大队、建设管理部、农工办、投资促进部、党群工作部、市卫健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发展环境保障部、聊城高新城市运营公司、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许营镇、顾官屯镇)

2.深化部门协同共治。坚持打非治违全覆盖、“零容忍”,见违必纠、纠违必严,树立执法权威、形成浓厚尊法风气。深化危货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开展重型货车严重疲劳驾驶治理试点。加强客货车辆安全带使用管理,落实全程全员使用要求。定期排查建筑、公路施工和园林绿化单位、人力密集型市场(含劳务输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存在固定通勤班车单位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将交通安全纳入施工安全一并部署,不得组织超限超载工程运输车上路行驶,不得组织务工人员乘坐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和三轮车、农用车上下班。(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建设管理部(协调市交通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工作科)、科技创新发展部、党群工作部、发展环境保障部、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许营镇、顾官屯镇)

(二)坚持未病预防,实施“源头控规”工程

3.严格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认真贯彻《山东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聊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细则》《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实施细则》,建立部门协同合作机制,积极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严格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每月对全区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督导检查,切实做到“防未然、治未病”,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交通安全有序协调发展。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工程总体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明确意见征求、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设施移交等工作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管理部、行政审批服务部、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许营镇、顾官屯镇)

(三)坚持基础预防,实施“一县一策”工程

4.“一县一策”查违除患。建立完善《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评价指标体系》,市交安委组织山东交通学院等专业机构,综合分析近五年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形态及原因等,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1056处,其中高新区4处。市交安委组织专业机构指导每县(市、区)分别“量身定做”一套隐患整改方案,确保排查有统一、整改有依据、验收有标准,年底逐一验收,整改率100%。县(区)上半年至少开展1次隐患“大排查”,下半年至少开展1次隐患“回头看”,常态开展“马路市场”整治、平交路口通视距离不足整治“回头看”,持续开展货车“右转必停”治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开展、动态清零。(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建设管理部、农村工作办公室、发展环境保障部、许营镇、顾官屯镇)

5.开展“坡改平”行动。锚定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存在的斜坡落差隐患,导致车辆在进入国省道时冲坡加速失控而易发交通事故的状况,对主路设计时速超过80km/h且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坡度≥5%的路口实施“坡改平”工程,抬高接入路的路面,在交叉口接入路设置不小于20米的水平段或缓坡段,缓坡段坡度不大于2%,完善配套交通标志标线、减速设施和必要的闪光警告信号灯,改善路口硬件条件,减少交叉路口的斜坡落差,保障车辆上坡进入国省道时的通行安全,许营镇和顾官屯镇须分别整改至少一处。(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许营镇、顾官屯镇、建设管理部)

(四)坚持关口预防,实施“千路万盏”工程

6.增设万盏爆闪警示灯。为解决农村地区夜间道路视距不良问题,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充分动员社会力量,以农村县乡道为重点建设道路危险闪光警示灯(简称“爆闪灯”)。根据专业机构测评,年内全市计划中高新区需安装450个。建设时要遵循“高标准、高质量”原则,选用技术参数高的爆闪灯,根据需要科学合理设置。综合公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安全视距、照明等情况,适当安装照明灯。(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许营镇、顾官屯镇、建设管理部)

7.建立“平安哨兵”预警机制。坚持“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力量联合”,以国省道和县乡道平交路口为重点,增设路口来车预警系统“平安哨兵”40处,交警大队已完成47处。实现“支路主路兼顾、人车智能监测、动态语音宣传”全天候交通安全警示。(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五)坚持关键预防,实施“安全守护”工程

8.纵深推进“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守护行动。巩固市县城区治理成效,确保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率100%。重点向农村地区拓展,因地制宜采取“爱心头盔”、买摩托车、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送反光衣”等模式,加大农村地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力度,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各镇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70%以上、90%以上、100%,7月份全面总结、巩固提升。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货车、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查处力度,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规范使用率100%。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为户外工作者、夜班工作者配发反光衣。(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分局、交警大队、发展环境保障部、建设管理部(协调市交通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工作科)、科技创新部、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许营镇、顾官屯镇)

(六)坚持主动预防,实施“文明畅通”工程

9.打造低速电动车治理“聊城样板”。围绕“依法依规、彻底根治、杜绝反弹”总原则,继续坚持党政总责、阵地担责、源头负责、行业尽责、人人有责“五责并举”,巩固2022年治理成效,确保全区禁行区域内无牌低速电动车“零反弹”。在此基础上稳步扩大禁行区域,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农村地区拓展,力争实现“既听不到骂声、也听不到哭声,还要赢得掌声”的总目标。(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分局、科技创新发展部、社会事务协调管理中心(民政局)、交警大队、建设管理部、发展环境保障部、市民热线服务中心、聊城高新城市运营公司、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许营镇、顾官屯镇)

10.打造文明畅通城市交通环境。大力实施交通品质提升工程,围绕本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收官冲刺任务,全力开展创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深化“城警联动 并肩行动”,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宣传、曝光力度,测评路口路段交通守法率97%以上。将停车治理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稳步推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差异化收费管理,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需;新增改造智慧停车位,改建城市“口袋停车场”,增加城区停车泊位。综合治理校圈、医圈、商圈周边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市城区“五纵六横”交通绿波网,因地制宜建立我区交通绿波网。(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发展部、交警大队、教育和体育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管理部、发展环境保障部、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许营镇、顾官屯镇)

(七)坚持主责预防,实施“控增去存”工程

11.建立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机制。每月对重点运输企业开展风险状态评估,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重点运输企业车辆检验率、报废率高于99%,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占比低于2%,逾期未审验驾驶人占比低于0.6%、逾期未换证驾驶人占比低于0.1%。建立部门行业联动机制,综合运用上门检查、约谈提示、警示曝光、暂停托运业务、挂牌督办、联合惩戒等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区)高风险企业占比不高于3%。(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建设管理部(协调市交通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工作科))

(八)坚持精准预防,实施“数字赋能”工程

12.加强精准化智慧监管。搭建“云哨”实时预警提示系统,推广“云哨”、“安全车距预警提示”等新技术,主动分析发现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违法变道和未保持安全车距等交通违法嫌疑车辆,采取电话语音等方式进行风险预警劝止。搭建货运源头超载管理信息系统,依托进出场称重设备对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智慧监管,从源头上严禁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实现安全与效益同步发展、同频共振。搭建重点车辆数字化管理系统,包括混凝土场站采集系统、汽车电子标识识别采集系统,实时动态监测易肇事肇祸的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营运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运行轨迹、车辆状态和交通违法。搭建重点交通违法“鹰眼”缉查系统,利用“人脸识别”、“以图搜车”等技术,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假套牌、无证驾驶、开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11类重点交通违法智能化分析、预警、处置。搭建团雾路段诱导系统,严防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建设管理部、科技创新发展部)

(九)坚持治本预防,实施“警示宣教”工程

1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结合开展文化下乡、“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深化交通安全宣传“百千万”活动(进百乡、进千校、进万村/社区、进万企),年内活动覆盖率达70%以上。年内,全区打造10个交通安全文明村,建成交通安全主题宣教基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安全预警提示,每案一宣传、每周一提醒、每月一预警,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一栏一牌一喇叭”设置率、使用率达到80%以上。加强“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教育,强化中小学生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每季度组织1次接送孩子家长或老人和孩子一起参加的“亲子交通安全课”,每学期组织1次交通安全知识考试;户外大屏、楼宇和公交电视、出租车LED屏、沿街商铺和道路诱导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亮屏行动”,辖区酒店收银台全部摆放严禁酒驾提示牌。建立提示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实现对6—15年驾龄驾驶人事故高发群体、对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的精准警示宣传覆盖率100%。每月发布1次新闻通稿或组织1次新闻通气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率100%。(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分局、交警大队、党群工作部、建设管理部、发展环境保障部、农村工作办公室、许营镇、顾官屯镇)

(十)坚持监督预防,实施“明责溯源”工程

14.严格三类溯源追责。每月至少对1起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或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进行联动调查,落实责任追究,整改安全隐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属地,要向管委会作出检查,并接受约谈;季度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1人交通事故的或者发生1起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镇(中心)党委政府要向管委会作出检查,接受约谈,相关情况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17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畅安绿十字”工程十项措施》(聊交安发〔2021〕12号),依法启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追责问责、交通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以溯源追责倒逼责任落实。(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建设管理部、发展环境保障部、许营镇、顾官屯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刻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创新打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型治理”高新模式,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有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分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区交安委要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上下功夫,灵活采取专项调研、第三方专业评估、民意征询、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制约性、基础性、根源性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制定治本之策。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紧盯“十个预防”、“十项工程”,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五大示范创建”力度。交安委要采取专项推动、试点推广、结对共建等方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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