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渣土运输管理流程

时间:2019-03-29 09:05:00

高新区渣土运输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渣土管理,规范工程渣土运输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各相关部门职责及渣土运输手续办理流程。

施工项目部与渣土运输负责人,以下事项按流程共同办理:

一、渣土需求单位办理运输审批手续单位及联系人

序号

单位名称

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住 建 局

刘怀胜

13863587183

2

    城 管 局

孙  军

18963508806

3

    执 法 局

白传通

15163510999

4

    交警大队



5

    九州办事处

杜  兴

17806350933

6

许 营 镇

韩宪辉

15963189555

7

韩 集 乡

沙  滨

15006383678

8

顾官屯镇

刘运东

18865210728

二、施工单位与渣土运输单位,共同到高新区主管部门办理《高新区渣土运输需求申请备案表》(附件1),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做好渣土运输的前期准备工作。

属于建设项目和住建局管理的市政绿化项目的到住建局,属于城管局管理的市政绿化项目的到城管局,属于其他项目的到乡镇(街道),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进行验收。

三、施工单位与渣土运输单位共同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高新区渣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备案表》(见附件2)

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施工工地,查询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安装使用情况,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并执行交警部门办理市区通行证的要求,每次备案只划定一条行驶路线。

四、施工项目部与渣土运输负责人共同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通行证相关手续

交警大队按照规划路线,审批市区通行证,办理结果告知综合执法局。

五、部门职责

住建局、城管局、执法局、交警大队、各乡镇、办事处,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及时果断、有序有效地履行好监管职责。住建局、城管局要对自身职责内的施工工地进行监督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切实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并设专人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做好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安装使用情况的核查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抛洒遗漏等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交警大队负责对辖区内不符合环保要求车辆、未办理通行证或不按指定路线行驶、超速超载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将防尘措施贯穿工地管理、渣土运输的每一个环节。各部门要按照渣土运输管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六、联动机制

建立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联动机制。一是建立“高新区渣土运输监管联动”微信群,及时通报渣土运输的监管情况,发现不符合渣土运输要求的渣土车,排放不达标(不是国五)、超载、无市区通行证及时通知交警部门,车辆不冲洗、不覆盖驶出工地的及时通知住建部门,造成道路污染的及时通知执法部门和城管部门;二是对于落实环保措施差,不配合的单位及时抄告给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填写《高新区违规运输渣土协办函》)(见附件3),停止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确保整改到位。真正起到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确保长效的效果。

附件:1、高新区渣土运输需求申请备案表

2、高新区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备案表

3、高新区违规运输渣土协办函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