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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金捷燃气有限公司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标准及收费依据

时间:2026-02-25 16:51:37

【居民用气价格】

一、实施范围

我公司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经营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普通居民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气价为2.87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300—450(含)立方米,气价为3.39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45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4.16元/立方米。

(二)对没有实施集中供暖,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和农村气代煤生活取暖用户用气价格。 

按用气量分为两档

第一档: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年用气量1400(含)立方米以下,执行气价2.87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超过1400立方米的,执行气价3.39元/立方米。

三、配套措施

(一)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的居民用户分档气量按调整后分档气量执行,第一档用气价格仍维持每立方米2.05元不变,年用气量超出居民用户第一档年用量的部分执行二、三档居民阶梯价格政策。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托幼园所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性公益服务设施等)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13元。

【收费依据】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聊发改价格函〔2024〕37号)(请见附件)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pdf.svg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