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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高新区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地址:聊城市长江路1号,电话:0635-8505058,邮箱:gxqzwg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高质量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质量。将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企业最关心关注、最需要监督的事项上,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持续抓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就业、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全区共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66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88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50条,概况类信息13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271条。

二是深化解读内涵、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动画解读、领导干部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多种方式解读,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2022年全区发布解读材料105件,包括政策文件解读48件,党工委会议解读57件,其中,政策文件解读开展新闻发布会2次,视频动画解读2次,简明问答8次,图文解读11次,领导干部解读12次,文字解读13次。

三是做好政民互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政民互动,畅通政民沟通渠道,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高新区门户网站收到领导信箱信件44件,已办理44件,办结率达100%;协助办理人民网留言24件,办结率100%。

(二)规范化开展依申请公开
规范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坚持闭环全流程管理,确保渠道畅通、规范办理、及时答复。2022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较往年有所减少,均按规范完成答复,其中信函申请4件、网络申请1件、市政府转办2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项目建设、补贴发放、政府文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高标准执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山东省政府文件库的录入规范,完成全区2016年至2022年度的政策性文件的录入工作。二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发布时限,做好信息公开监管,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发布。三是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务新媒体管理流程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优化主动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功能设计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公开内容更详实,便于群众查看,同时做好平台安全监管维护。2022年度高新区网站总访问量达544421人次,安全检测评估12次,排查整改问题2项。二是规范开展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新媒体账号监管台账,做好信息发布。目前备案新媒体账号包含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共12个,区本级微信公众号订阅数57404次,微信视频号粉丝达20416人。三是精心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2022年度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15次,综合政策辅导10次,办事流程演示12次。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充实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强、配齐工作人员队伍;完善《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信息公开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文件,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常态化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高新区政务公开常态化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要求,按季度开展高新区政务公开排查工作,累计排查整改48项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区培训3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极大的提升了高新区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29 | ||
行政强制 | 3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270.09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1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推送能力不足。政府信息主动推送能力欠缺,例如惠民惠企政策类信息分类不够,缺少多维度多角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惠企政策专区建设,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并多维分类,结合企业类型、办事需求等提供主动推送工作。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缺少多维度解读。政策解读方面,同一政策文件的不同类型政策解读材料间的相似度较高,缺少相关专家队伍对同一重要政策的多角度解读工作,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多样化展示,并根据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注重实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真实性、全面性、高效性。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推送能力,结合高新区实际,完善政策文件汇编建设,推进政策多种形式多维度分类,针对不同适用主体,加强主动推送力度提升推送效果;二是借鉴学习优秀区县案例,加强业务培训,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新模式,拓展政策解读维度,邀请相关专家队伍对同一重要政策的多角度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聊城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高新区全面贯彻落实《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22〕1号)要求,对照聊城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逐项进行梳理,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实施。
一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惠民助企政策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了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养老服务、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专题,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持续抓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范化建设,提升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强化政民互动效果。根据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照本区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通过集中展示、分栏优化、超链关联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重点政务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专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强化解读深度,丰富解读内涵,对重大政策进行实质性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积极推进政民互动,畅通政民沟通渠道,广泛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引导民众参与高新区建设,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
三是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不断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在抓好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的基础上,以各类传媒为载体,健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运用政务新媒体矩阵,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信息发布力度。精心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依托政务公开体验区,不仅可供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相关政策信息,还可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查询办理进度,真正实现了“公开即服务”。
2022年,高新区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多部门联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2年,聊城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涉及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创新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在坚持做好公开栏、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传统公开形式工作的同时,还通过网站专题专栏、微信公众号、服务热线等政务公开新途径,构建了信息共享、快捷服务和双向沟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共建设一级和二级指标栏目共787个,涉及25家单位,归集展示公开各类信息584条。

此外,我区还联合辖区内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专营单位共同成立了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联盟,打造“公共事业服务会客厅”,搭建资源共享、快捷便利的水电气暖信“一站式”服务平台。联盟的成立将对聊城高新区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改善服务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开展投稿活动,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创新和实践经验。发动各级各部门对年度开展的惠民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政府开放月等活动进行分析总结,形成高质量宣传稿件向各媒体平台投稿,进一步提升高新区政务公开知名度和品牌度,本年度完成政务公开投稿8篇,其中,在中国经济网国家级媒体中稿1篇,在政务公开看山东省级媒体平台中稿1篇。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高新区年报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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