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新区工业企业 “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了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省工信运〔2022〕56号)《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聊工信发〔2022〕31号)等文件要求,科创部确定了规模以上参评企业47家,规模以下参评企业19家。
三、主要内容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数量
我区2021年统计年报规模以上企业共有59家,按照省、市要求,供热、燃气、新升规企业共计12家不参与评价,规模以上实际参评企业共47家。镇街按照占地3亩及以上要求确定了规模以下参评企业共19家。
(二)企业评价结果分类情况
1、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参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口径,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47家参评企业中,A类21家,占比44.68%;B类16家,占比34.04%;C类9家,占比19.15%;D类1家,占比2.13%。
2、规模以下企业:按照参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口径,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19家参评企业,A类3家,占比15.79%;B类12家,占比63.16%;C类3家,占比15.79%;D类1家,占比5.26%。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政策解读单位:科技创新发展部
政策解读人:陈磊
联系方式:0635-8506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