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区环卫管理体系的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高新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 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关于明确我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发改成本函[2022]116号)等有关规定,征求区财政管理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计分局等部门意见,以及司法分局出具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区环卫管理体系的意见》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制定本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及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根据《关于明确我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发改成本函[2022]116号)文件规定,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根据本文件第二条“由经营服务性企业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收取,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开展收费工作并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
四、实质性解读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于少缴纳和未能按时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建设管理部联合镇(中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五、关键词解释
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在本市辖区内向社会提供场所、设施或技术、知识、信息、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的收费。经营性收费属于单位收入,属于服务性质的营业收入,单位向上级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和上缴应分配的利润。既然是营业收入,就应该上缴税金,主要是营业税,向服务对象开具的是税务发票。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杨继祥 王磊
联系电话:0635-850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