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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区环卫管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聊高新区管办发〔2023〕7号
2023-05-19
2023-05-19
高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有效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区环卫管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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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高新区管办发〔2023〕7号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区环卫管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许营镇政府、九州发展服务中心、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聊城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区环卫管理体系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聊城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区环卫管理体系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 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关于明确我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发改成本函〔2022〕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区环卫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工作标准,规范监管运营

(一)提高现有保洁标准。许营镇、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要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依法签订管理合同等方式,依法明确保洁的具体标准要求和双方权利、责任,严格按照合同规范执行。许营镇、九州发展服务中心在垃圾收运等服务项目招标前应制定方案和计划,并将项目清单及预算报建设管理部审核,在与市场化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将服务合同报建设管理部进行备案。

(二)科学建立运作程序。按照小区收集、镇(中心)压缩转运、区处理的“一体化”运作程序。一是小区收集:坚持每天一保洁、一天一清理的工作制度,各小区保洁员每天定时保洁、定时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二是镇(中心)压缩转运:许营镇、九州发展服务中心定时将所辖小区收集的垃圾运至垃圾转运站,并进行压缩。三是区处理:垃圾压缩后,运至区签约的垃圾处理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用好资金保障,完善资金管理

(一)全面推进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及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管委会授权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委托其子公司)代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并负责向垃圾处理单位支付处理费用,要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开展收费工作并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

1.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及处理。结合高新区实际,一是控股集团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签订合同前须报建设管理部备案认可;二是高新控股集团要制定垃圾处理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排查全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垃圾产生量,科学测算收费总额,根据每年垃圾处理费实际收费情况,管委会给予一定补贴,两年后视情况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各镇(中心)、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控股集团做好收费和处理工作。

2.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及处理。一是高新控股集团作为建筑垃圾收费及处置主体,要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并报建设管理部备案批准,因集体土地拆迁原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所在镇(中心)负责核量,处置主体是控股集团,双方签订处置协议,按“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各镇(中心)、各相关责任部门和权属主体(绿化、环卫、市政等维护单位)要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对去向进行监管,严禁乱堆乱倒,确保规范处置,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乱堆乱倒的无主建筑垃圾按照土地权属或管理权原则由相关单位承担处置费用,对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各相关执法单位要加强联动配合,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

(二)新建垃圾转运站。因高新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步增多以及需要接收商业小区生活垃圾,亟需建设新的垃圾转运站以满足收集需求。根据《聊城市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21-2030)》,结合高新区实际,新建垃圾转运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协助规划选址;镇(中心)负责垃圾转运站征地等手续办理、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区直相关部门予以支持,所需建设费用(包含设备)纳入建设管理部部门预算;建设管理部负责对垃圾转运站运行进行补贴。

(三)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自主处理。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21〕7号)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特许经营者,积极谋划,投资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积极对接各部门调整规划,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自主处理。科技创新发展部要加强相关政策支持;建设管理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监管。

(四)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对于少缴纳和未能按时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建设管理部联合镇(中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卫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建设管理部: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城区环卫管理工作的情况调度、日常管理和督查考核等,定期通报督查情况。负责新建垃圾转运站建设过程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及垃圾转运站运行补贴。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协助新建垃圾转运站的规划选址,在做成片开发或片区规划时考虑垃圾转运站位置。

财政管理部:负责城区环卫管理经费保障。

审计分局:负责审计监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许营镇、九州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确保辖区内的城区环卫管理具体工作良好开展,完善对各自市场化保洁公司的监督考核,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负责各自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其它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配合协助控股集团做好收费和处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新建垃圾转运站征地等手续办理及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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